


【通用名称】伊沙佐米、Iksazomib 【商品名称】恩莱瑞、Ninlaro、ALILSAZOMI 【其他名称】Iksazomib 【剂型规格】胶囊:4mg*3粒/盒 【生产药企】老挝联合药业有限公司 【适应靶点】 蛋白激酶Cδ(PKCδ) 【适应症和适……
【通用名称】伊沙佐米、Iksazomib
【商品名称】恩莱瑞、Ninlaro、ALILSAZOMI
【其他名称】Iksazomib
【剂型规格】胶囊:4mg*3粒/盒
【生产药企】老挝联合药业有限公司
【适应靶点】
蛋白激酶Cδ(PKCδ)
【适应症和适应人群】
适用于至少接受过一种既往治疗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,且需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联合使用;
不适用于维持治疗场景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,以及除受控临床试验外的新诊断多发性骨髓瘤患者。
【用法用量】
伊沙佐米需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联合给药,具体方案如下:
伊沙佐米:推荐起始剂量为4mg,口服给药,每周1次,在28天治疗周期的第1天、第8天和第15天服用。
来那度胺:推荐起始剂量为25mg,口服给药,每日1次,在28天治疗周期的第1天至第21天服用。
地塞米松:推荐起始剂量为40mg,口服给药,在28天治疗周期的第1天、第8天、第15天和第22天服用。
【不良反应】
常见不良反应(发生率≥20%):血小板减少症、中性粒细胞减少症、腹泻、便秘、周围神经病变、恶心、周围水肿、皮疹、呕吐和支气管炎。其中,发生率≥20% 且与安慰剂组差异≥5% 的不良反应为上述所有类型。
【注意事项】
血小板减少症:治疗期间至少每月监测血小板计数,前3个周期可增加监测频率;按指南调整剂量,必要时予血小板输注。
胃肠道毒性:出现腹泻、便秘、恶心、呕吐时,可对症使用止泻/止吐药;若为3-4级毒性,需调整伊沙佐米剂量。
周围神经病变:监测麻木、刺痛、疼痛、肢体无力等症状;新发或加重时,按严重程度调整伊沙佐米剂量。
周围水肿:监测液体潴留情况,排查潜在病因(如心肝肾疾病)并对症处理;3-4级时,可调整地塞米松或伊沙佐米剂量。
皮肤反应:监测皮肤状况,轻度皮疹予局部护理;2级及以上皮疹需调整伊沙佐米/来那度胺剂量;若出现史蒂文斯-约翰逊综合征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,立即停药并针对性治疗。
【特殊人群用药】
孕妇:因伊沙佐米具有胚胎胎儿毒性,孕妇禁用;女性育龄期者使用时须采取有效非激素避孕措施,并在停药后90天内继续避孕。
哺乳期女性:哺乳期禁用,治疗期间及停药后90天内不得哺乳。
具有生殖潜力的男性和女性:建议在治疗期间及停药后90天内采取有效避孕措施,避免受孕风险。
儿童使用: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,说明书中尚未明确。
老年人使用:临床试验中老年患者与青年患者总体反应相似,但部分个体可能更敏感,临床使用时需适当监测。
肾功能损害:对于严重肾功能受损或终末期肾病患者(需透析者),建议起始剂量降低至3mg。
肝功能损害:中度或重度肝功能障碍患者起始剂量建议降低至3mg。
【禁忌症】
已知对伊沙佐米药物过敏者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
强效CYP3A诱导剂:应避免伊沙佐米与强效CYP3A诱导剂(如利福平、苯妥英、卡马西平、圣约翰草)同时使用。体外研究及临床药代动力学分析显示,强效CYP3A诱导剂可加速伊沙佐米的代谢,降低伊沙佐米的血浆暴露量,可能导致疗效下降。
【其他药物相互作用】
强效CYP3A抑制剂(如克拉霉素):与伊沙佐米合用时,未观察到伊沙佐米全身暴露量的临床显著变化,无需调整伊沙佐米剂量。
强效CYP1A2抑制剂:基于群体药代动力学分析,与伊沙佐米合用时,未对伊沙佐米的全身暴露量产生临床显著影响,无需调整剂量。
CYP酶相关相互作用:伊沙佐米不是CYP1A2、2B6、2C8、2C9、2C19、2D6、3A4/5的可逆性或时间依赖性抑制剂,也不诱导上述CYP酶的活性或相关免疫反应蛋白水平,因此预计不会通过CYP酶抑制或诱导产生药物相互作用。
转运体相关相互作用:伊沙佐米是P-糖蛋白(P-gp)的低亲和力底物,不是乳腺癌耐药蛋白(BCRP)、多药耐药相关蛋白2(MRP2)或肝有机阴离子转运多肽(OATPs)的底物;同时,伊沙佐米不抑制P-gp、BCRP、MRP2、OATP1B1、OATP1B3、有机阳离子转运体2(OCT2)、有机阴离子转运体1(OAT1)、OAT3、多药和毒素extrusion蛋白1(MATE1)或MATE2-K,因此预计不会通过转运体介导产生药物相互作用。
【药物过量】
症状:已有伊沙佐米过量(包括致死性过量)的临床报告,过量时出现的不良反应与推荐剂量下的不良反应类型相似,其中严重不良反应包括严重恶心、呕吐、腹泻、吸入性肺炎、多器官功能衰竭及死亡。
措施:若发生药物过量,需立即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测,观察是否出现不良反应,并根据症状给予针对性支持治疗(如止吐、止泻、抗感染、器官功能支持等);由于伊沙佐米不可通过透析清除,透析无法用于过量后的药物清除。
【贮存方法】
应在室温下储存,不得超过30°C(86°F),避免冷冻。药品须保留于原包装中,直到使用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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