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艾曲波帕作为处方药,存在明确的禁忌人群和使用注意事项。绝对禁忌方面:对艾曲波帕乙醇胺或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。
特殊人群用药需格外谨慎:
妊娠妇女:不应使用本品,除非预期获益超过对胎儿的潜在风险。不推荐在未避孕的育龄妇女中使用。
哺乳期妇女:不建议使用,除非预期获益超过对婴儿的潜在风险。
肝功能损害患者:应慎用,Child-Pugh评分≥5的ITP患者不推荐使用,除非预期获益大于门脉血栓形成风险。肝功能损害者需减量用药。
核心注意事项包括:
肝毒性监测:开始治疗前及治疗期间需定期监测肝功能。
空腹服用: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。
避免与含多价阳离子产品同服:需间隔至少4小时。
停药后监测:停药后至少4周内需监测血常规。
不得碾碎服用:不得将药片碾碎后混入食物或液体。
渝公网安备50022402001063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:渝网药信备字【2025】00202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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